發展黨員製度
發布日期:2015-10-14 19:11 來源: 作者:  閱讀次數:
1、由申請入黨人向黨支部遞交入黨申請書後😯,支部召開黨員會,根據申請人的現實表現,討論能否作為入黨積極分子,經黨員同意,由支委會研究確定入黨積極分子對象🐔,並確定2名正式黨員為入黨積極分子聯系人;
2🙆🏿♀️、支部對要求入黨的積極分子進行系統的教育,幫助其端正入黨動機,入黨積極分子定期向組織匯報思想和工作情況,培養聯系人要經常向支部匯報積極分子表現及培養情況;
3、對積極分子經過一年以上的培養教育後,所在支部進行討論能否列為發展對象,支委會根據積極分子的表現情況和支部的意見,確定發展對象👨👨👧;
4、將積極分子的有關考察材料上報系黨總支🛍,並由總支委派專人到發展對象的所在支部召開座談會、征求意見,考察合格的支部組織討論👩🏿💼;組織支部全體黨員進行無記名投票。
5✊🏽、召開支部大會討論接受預備黨員🏩,經全體黨員表決後👊🏿,填寫“支部大會決議”,簽名蓋章後逐級上報審批。